创业陷阱揭秘:防范非法证券欺诈七招
第一招:谨慎对待荐股电话。
目前非法证券活动有与电话诈骗重合的趋势,电话营销已成为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和不法分子招揽客户的基本手段。当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以免费提供金股或免费诊股为由,引诱投资者拨打有关热线电话或发送手机短信时,投资者一定要谨慎,因为这极有可能是不法机构以此获取你的电话号码并对你展开非法证券营销的开始。另外,当投资者接到陌生的异地荐股电话,应拒接有关电话,防止上当受骗。
第二招:查询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
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大多是无工商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无固定联系电话的“三无”机构。投资者在接受有关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或委托理财服务之前,应核实该机构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和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或证券资产管理等。
第三招:关注节目披露信息。
非法证券经营机构为规避监管,通常在外省市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做证券节目,以外省市投资者作为行骗对象,所做的证券节目往往不披露分析师的真实姓名、证券执业资格证书号及所属的机构名称,或仅披露虚假、含糊的化名。根据规定,必须充分披露上述相关信息,注明证券分析师的真实单位和真实姓名,对投资风险作充分揭示。
第四招:荐股网站不可轻信。
非法证券活动网站域名通常含有1、6、8等数字,以财经网站或经营炒股软件网站、炒股论坛等面目出现;网站大都设有“推荐黑马”、“大盘分析”、“实时解盘”、“个股点评”等栏目和“在线交流”、“免费咨询”等互动栏目;以免费诊股等名目,引诱投资者输入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注册会员;一些网站还发布“315证券局认证站点”、“中国股票发行管理中心优秀股票信息网”、“全国十大证券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调查机构”、“中国证监会首批认证的投资咨询机构”等虚假信息。
第五招:辨别是否签订合法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证券经营机构接受投资者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等服务时,必须与投资者或者客户签订投资咨询等服务合同,约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六招:警惕私人汇款账户。
非法证券经营机构给投资者提供的指定汇款账户通常是私人账户,其业务人员往往说服投资者汇款。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等机构应当在其注册地以法人名义开立或指定唯一的银行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收取咨询服务等费用。
第七招:克服贪念、抵制不当诱惑。
如果投资者能够时刻保持理性,摒弃“一夜暴富”和天上掉馅饼的思想,则非法证券活动就会丧失存在的土壤。
创业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在创业之前请做好项目分析、项目风险评估,更多创业项目请咨询商务信息网(手机/微信/QQ:18703995109)
(注:本文来自网络,版权归源作者所有,如有疑问请邮件联系邮箱:3293560@qq.com)
目前非法证券活动有与电话诈骗重合的趋势,电话营销已成为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和不法分子招揽客户的基本手段。当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以免费提供金股或免费诊股为由,引诱投资者拨打有关热线电话或发送手机短信时,投资者一定要谨慎,因为这极有可能是不法机构以此获取你的电话号码并对你展开非法证券营销的开始。另外,当投资者接到陌生的异地荐股电话,应拒接有关电话,防止上当受骗。
第二招:查询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
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大多是无工商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无固定联系电话的“三无”机构。投资者在接受有关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或委托理财服务之前,应核实该机构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和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或证券资产管理等。
第三招:关注节目披露信息。
非法证券经营机构为规避监管,通常在外省市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做证券节目,以外省市投资者作为行骗对象,所做的证券节目往往不披露分析师的真实姓名、证券执业资格证书号及所属的机构名称,或仅披露虚假、含糊的化名。根据规定,必须充分披露上述相关信息,注明证券分析师的真实单位和真实姓名,对投资风险作充分揭示。
第四招:荐股网站不可轻信。
非法证券活动网站域名通常含有1、6、8等数字,以财经网站或经营炒股软件网站、炒股论坛等面目出现;网站大都设有“推荐黑马”、“大盘分析”、“实时解盘”、“个股点评”等栏目和“在线交流”、“免费咨询”等互动栏目;以免费诊股等名目,引诱投资者输入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注册会员;一些网站还发布“315证券局认证站点”、“中国股票发行管理中心优秀股票信息网”、“全国十大证券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调查机构”、“中国证监会首批认证的投资咨询机构”等虚假信息。
第五招:辨别是否签订合法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证券经营机构接受投资者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等服务时,必须与投资者或者客户签订投资咨询等服务合同,约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六招:警惕私人汇款账户。
非法证券经营机构给投资者提供的指定汇款账户通常是私人账户,其业务人员往往说服投资者汇款。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等机构应当在其注册地以法人名义开立或指定唯一的银行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收取咨询服务等费用。
第七招:克服贪念、抵制不当诱惑。
如果投资者能够时刻保持理性,摒弃“一夜暴富”和天上掉馅饼的思想,则非法证券活动就会丧失存在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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